为规范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严肃招生纪律,保证招生质量,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1.直接攻博:在学校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选拔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和直博生办法》执行。
2.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面向我校二年级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具体要求详见《内蒙古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
3.应届毕业生“申请-考核”制:面向我校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无工作单位、无固定收入。具体要求详见《内蒙古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
4.普通招考: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通过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
三、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以学科为单元进行公布。2024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57人(含国际产学研用合作框架下中外导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实际招生计划和“国际产学研用合作框架下中外导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情况以教育部正式文件下达为准。“申请-考核”制招生总人数不得超过各学科2024年拟招生计划的80%(进位取整)。视生源情况,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对相关学科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四、学习方式及学制
1.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秋季入学。
2.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为3-6年。
五、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形式,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方为有效。
(一)网上报名
“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29日,普通招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日-10日。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按照网站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
“申请-考核”制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3月1日-4日,普通招考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15日。考生须向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供如下材料:
1.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其中,在学硕士研究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阶段学籍认证报告;国(境)外硕士学历获得者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3.政治审查表。
4.专家推荐书。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报考博士生导师除外)的书面推荐意见。
5.本科、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证明。
6.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复印件(须培养单位相关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7.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第2、3、4项涉及表格可在本简章附件中下载使用,并用A4纸填写打印后交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三)网上缴纳报考费用和下载《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和下载《准考证》。“申请-考核”制时间为2024年3月5日,普通招考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
六、考核(考试)
(一)“申请-考核”制
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制定“申请-考核”实施细则,经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依照实施细则组织“申请-考核”制招生。根据不同学科培养需求,制定相应人才选拔的评价标准,可采用笔试或现场抽题答题的考核方式,也可采用学术报告、专家提问等综合面试的考核方式,对考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具体考核材料要求、考核安排等由各招生学院确定后另行通知考生,最终根据学院考核实施细则择优录取。
(二)普通招考
1.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21日,由全校统一组织,一般以笔试方式进行。
2.复试由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通过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3.复试在初试后进行,具体安排由所在学院结合学校安排自定并通知考生。
七、录取
1.各招生学院根据“申请-考核”制考核成绩、“普通招考”初试复试总成绩,分别对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应届毕业生“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考生进行排序。
2.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议各招生学院上报结果,划定各项合格线并确定拟录取名单,任一项成绩未达合格线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结合报名和考试等情况,对学校增量招生计划和各招生学院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进行再次分配。
4.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在一级学科招生计划范围内,每位导师原则上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考核成绩合格的未录取考生,按照考核成绩排名顺序,可申请在报考学科内当年未完成招生的其他博士生导师中调剂录取。
普通招考考试成绩合格的未录取考生,按照普通招考初试复试总成绩排名顺序,可申请在报考学科内当年未完成招生的其他博士生导师中调剂录取。
5.我校依次优先录取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应届毕业生“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招生方式的考生。已通过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应届毕业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完成当年招生计划的博士生导师不再进行普通招考招生。
八、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标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改革委 教育厅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有关政策的通知》(内财教【2013】974号)文件精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
(二)奖助体系
1.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具体评选办法参见《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2.国家奖学金、内蒙古自治区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自治区奖学金博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具体评选办法参见《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2016年修订)》和《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评审办法(2016年修订)》。
3.学业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具体评选办法参见《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
4.研究生“三助”津贴:助研、助教和助管津贴,学生自愿申报。
九、其它
1.“申请-考核”制招生仅限当年有招生资格的校内博士生导师。
2.招生专业目录中,导师名单后注有“*”号为校外兼职导师。原则上校外兼职博士生导师不单独招生,须与校内导师联合招生培养博士研究生。
3.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最新政策不一致处,以最新政策为准。
4.本简章由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