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26日,由清华大学教授朱文一、同济大学教授吴长福、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教授级高工赵元超、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设计院教授级高工薛明,堪培拉协议两位视察专家FernanadoMora Mora和Donna Woodrum Dunay,堪培拉协议视察协调员、中国建筑学会国际部主任王晓京组成的视察专家组到我校开展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工作。
近日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内蒙古工业大学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和硕士研究生教育评估结论的通知》(建学评[2017]第16号),我校“建筑学”硕士研究生教育评估结果为“合格”,有效期为2017年5月至2021年5月,我校“建筑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学科或专业学位代码分别为0813、0851)可继续开展硕士研究生教育,授予相应门类或类别的硕士学位。又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开展2017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1号)和《2017年建筑学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在评估有效期内,我校“建筑学”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分别为0813、0851)不再另行组织参加合格评估和专项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