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47号),新一轮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申报工作正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设流动站专业范围 本批次新设流动站申报专业范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中的14个学科门类的117个一级学科。 二、新设流动站条件 (一)具有相应一级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已有在读博士生。我校符合此条件的一级学科有3个:0801力学、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13建筑学。 (二)具有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博士生指导教师。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研究项目,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 (四)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三、申报程序 (一)学科申请 申请新设流动站的一级学科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表》),于2023年6月20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研究生院,电子版OA发送。 (二)学校评审 研究生院对新设流动站申报材料开展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完善申报材料。 (三)网上申报 申请新设流动站的一级学科,于2023年7月15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首页,进入“新设流动站申报”专项入口,按照“新设流动站网上申报须知”的要求,完成网上申报。请注意,网上申报时请勿轻易提交,网上最终提交版本须与经学校审核盖章后上报的纸质申报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影响评审资格。《申报表》纸质版由研究生院审核无误并申请加盖学校公章后,统一报送自治区人社厅。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471-6575780。 附件: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