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2017]9号)和《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2017]12号)文件精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启动新一轮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并对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专项评估)工作提出相关要求。为此,学校拟对现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工程硕士授权领域的基本条件以及拟申请新增学科、工程硕士领域基本条件与“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基本条件”的契合度进行摸底调查,各学院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参照调查表(见附件1-4)说明事项,对现有学位授权点、2017年以及2020年拟新增学位授权点的基本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比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基本条件”的具体指标,查找存在的缺项或不足,提出具体改进建议。学校将根据调查内容进行分析,进一步确定参加2017年和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的学位点,并对拟申报新增的各学位点和现有学位授权点与“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基本条件”相比较后的缺项与不足采取措施做针对性建设。
各学院要认真对待本次调查,保证调查结果的严肃性、准确性、真实性,同时,结合本轮申报做好“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5)的填报工作,此表将作为我校现有学位授权点参加学位点合格评估的材料之一提交上级主管部门,供专家在2019年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时使用。表中所填报的学术带头人与学术骨干要结合学位授权点的发展规划,在征求相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确定后的学术骨干任职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在2020年前要保持稳定,不能变更。如本次填报后的学术骨干任职学科与研究生院网站“导师队伍”栏目各学院导师汇总表中的学科任职不一致,需将变化后的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院将在该栏目中做相应调整。
本通知中的附件1-5只需提交电子版,请各学院填报确认后,于5月10日前发至研究生院邮箱xwdpgb@imut.edu.cn,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填报内容组织讨论,进一步确定本轮学位授权审核拟申报学科、下一轮学位授权审核培育学科以及现有学位授权点的动态调整和建设事项,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审慎对待。
联系人:周文学6511025(校内81025)
特此通知
附件:
1.内蒙古工业大学现有博士和硕士学科基本条件与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契合度调查表
2.内蒙古工业大学拟申请新增博士和硕士学科基本条件与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契合度调查表
3.内蒙古工业大学现有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基本条件与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契合度调查表
4.内蒙古工业大学拟新增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基本条件与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契合度调查表
5.内蒙古工业大学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