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教改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
研院字2019[7]号
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学校对2015年立项的自治区教改课题进行了结题验收,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此次有8个项目进行验收结题,经专家组评审,7个项目准予结题,具体名单见附件;
2、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请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加强整改,申请延期验收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继续开展建设工作。该两类项目建设期延至2019年9月30日,期满后进行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将予以撤项,并收回项目剩余资助经费;
3、此次通过结题验收的7个项目,经费将保留至2019年10月31日,到期仍未使用的经费将予以收回;
4、已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应按照教改项目管理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开展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深入推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研究生院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