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实施办法
为了加强对研究生培养的过程管理,提高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预答辩是预答辩专家对拟申请校外盲审博士学位论文进行的一次集体指导,是对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学术水平、创新成果、学术规范、工作量等方面的一次审查。通过实施预答辩,发现问题,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意见或方案,帮助博士生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论文,提高博士学位论文的质量。
1.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教学实践及学术活动,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
预答辩最迟应在校外送审之前1个月举行。拟参加预答辩的研究生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时间安排,及时完成论文写作,提交预答辩。
1.预答辩学位论文的评阅由培养单位指定本学科专家作为评阅人,评阅人一般为3人,且具有指导博士生资格的评审人应不少于2名。
2.研究生的预答辩由培养单位指定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和秘书,并负责安排预答辩的相关工作。
3.预答辩委员会由同一专业方向具有教授以上职称的5 名研究生导师组成,且具有指导博士生资格的评审人不少于3名。论文评阅人原则上要作为预答辩委员会成员。指导教师须到预答辩现场详细介绍研究生的研究情况,但不能作为预答辩委员会成员。
4.预答辩由预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秘书负责预答辩工作的组织、记录及材料的整理工作。
5.预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应及时将《内蒙古工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送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备案。
1.预答辩申请。符合预评阅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在初稿完成并经导师签字认可之后,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预答辩申请。
2.论文评阅。评阅论文一式3份(按规定格式打印装订)由培养单位负责送评阅专家评阅。3名论文评阅人中至少2人同意预答辩方可进入预答辩程序。
3.论文送审。学位论文评阅通过后,研究生应在预答辩之日前一周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学位论文,由培养单位安排将论文送交预答辩委员会专家审阅。
(1)预答辩委员会应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着重检查博士学位论文中的创新成果及创新水平、论文工作量等,并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①预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预答辩开始,并介绍答辩委员会成员;
②导师介绍研究生的学习成绩、政治思想表现、学术作风及学位论文的基本情况;
③答辩人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包括选题的目的、意义,前人工作情况,论文工作量、实验、主要数据和结论,新见解和创造性成果);
⑥预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议结果,并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
(3)预答辩应有详细记录,尤其对于预答辩委员会的评价结论和投票表决的结果要有详细记录。
1.预答辩决议采用无记名方式表决。预答辩委员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预答辩通过。
2.经过论文评阅和答辩,预答辩委员会对答辩视情况分别给出以下结论:
3. 通过预答辩者,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论文,写出修改说明,并经导师审阅同意后向研究生员参加论文校外评审;未通过预答辩者,需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经过半年以上时间对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和完善,并由导师审阅同意,重新申请预答辩。
1.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是申请正式答辩的基本依据之一,不进行预答辩或预答辩不通过者不得申请正式答辩。
2.研究生院将以一定形式公示论文评阅意见和预答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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