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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障
关于申报内蒙古工业大学2019年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的通知
2019年11月28日(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学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切实促进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质量持续提高,有效总结我校研究生培养教育的经验特色,结合前期学科建设调研情况及2020年学位点申报的补差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设立和评选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的范围

申报奖项的成果,一般为近五年内依托教育部、自治区或我校审批立项的研究生培养教育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或正式出版并已经在用的研究生课程教材,或在规定等级的正式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等,主要包括:

1.教育部、自治区或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项目、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等形成的研究成果;

2.教育部、自治区或校级研究生实践教学改革项目、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等形成的研究成果;

3.公开出版并在我校研究生教学中已经使用的正式教材;

4.在中文核心或CSSCI期刊上发表的有关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论文;

5.其他在研究生培养教育中具有特色优势并产生突出成效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资格要求

1.申报者应为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或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2.申报者原则上应具有高级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3.申报者应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

4.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报,但须注明申请人先后顺序和单位排序,一般每个项目的人数不超过5人,单位不超过3个。

三、申报程序

申报程序详见《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规则》(附件1)。

四、申报材料

1.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推荐书(附件2)

2.申报成果的应用、效果证明材料;

3.与申报成果相关的其他材料;

4.项目的立项申请书或计划任务书,以及鉴定验收意见。

五、申报数量

各学院(单位)限报5项,排序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汇总表》(附件3)。

六、申报时间与联系方式

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1129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送至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院32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17848079@qq.com邮箱。

联系人:李元浩,电话:6511025

附件【附件1: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规则.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推荐书.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育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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